突出抓好健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 实现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村卫生室和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 2. 抓紧研究调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适时启动完整版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工作。 3. 做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工作。 4. 保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5. 完善基本药物报销支付政策,确保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6. 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开展监测评价。 7. 鼓励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探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8. 通过对口帮扶,加强上级医院对基层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指导。 各地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要借鉴安徽的经验,通过综合配套改革,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编制、财政补助、机制转变和绩效考核等政策,切实把药品费用负担降下来。 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1. 优化公立医院结构布局,促进资源合理配置。 2. 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 3. 优先建设发展县医院,人口超过30万的县(市)要有1所二甲以上水平的公立医院。 4. 开展便民服务,加强内部管理。 5. 改革收费结算和医保支付方式。 6. 通过提高待遇、完善职业发展条件、改善执业环境等多种措施,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7. 加快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 8. 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发展。 要在试点城市和地区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原则,深入探索公立医院改革和鼓励社会办医的重大体制机制问题。 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 争取再次提高政府补助标准,提高住院补偿封顶线。全面推进儿童大病医疗保障试点工作,开展提高重性精神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等大病保障救治水平的试点。 2. 提高经办机构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基金安全。 3. 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扩大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范围。 4. 推进统筹管理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试点工作。总结保险业参与新农合经办的有益经验并逐步推广。 5. 争取《新农合管理条例》早日出台。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1. 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 2. 相应增加服务内容,完善服务规范。 3. 抓住整合乡级卫生信息化和为村卫生室装备计算机的机遇,改善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管理手段。 4. 制定《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开展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的监测和考核。 5. 进一步实施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6. 继续做好“降消”项目,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开展儿童营养与健康监测试点。 7. 启动和实施好今年开始的提高精神卫生能力建设项目。 8. 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及健康教育专项行动,提高全民健康素养,遏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快速上升趋势。 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 完成2000所县级医院、5000所中心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建设项目,实现房屋、设备、人员“三配套”。 2. 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配套改革,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 3. 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任,强化绩效考核,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 4. 逐步规范对乡村医生的补助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乡村医生提供养老保障。 继续做好卫生应急和重大疾病控制工作 1. 加快推进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建设和卫生应急队伍建设。 2. 启动全国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 3. 加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4. 做好鼠疫、人禽流感和不明原因疾病防控工作,防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推进疾病防控和爱国卫生工作 1. 健全疾病防控和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完善疾控公卫医师制度,推进绩效考核全面开展。 2. 加强艾滋病、性病、丙肝、结核病等传染病动态监测,继续做好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免疫,做好麻疹强化免疫后查漏补种。 3. 做好血吸虫、疟疾等重点寄生虫病和重点地方病防治工作。 4. 创建全国慢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加大重性精神病防治与社会治安综合防治工作结合力度。扩展中西部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的内容和覆盖面。 5. 继续加强农村无害化厕所建设,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监测。 加强药品生产经营秩序监管 1. 促进医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2. 提高监管效能。 3. 加强基本药物监管。 4. 完善工作机制,逐步提高履职能力。 5. 加强法规建设,提高依法监管水平。 6. 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 7. 全面提高监管队伍综合素质。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并完善国家标准 1. 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推动《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出台,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 2. 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活动,完善“黑名单”制度。 3. 清理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 推进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构组建,优先开展食品中铅、反式脂肪酸等5项风险评估。 5. 完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处制度,提高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调查和处置能力。 启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1. 启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执法能力。 2. 重视队伍建设,开展卫生监督绩效考核,提高稽查工作水平。 3. 开展对重点职业病的监测与调查,推进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做好对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监督管理。 4. 以医疗机构为重点,加大放射卫生监督检查力度。 5. 全面履行饮用水卫生监督职责。在重点公共卫生场所推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6. 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和学校卫生监管。加大对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监督检查力度。 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1. 建立健全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的体制、机制和投入政策。 2. 组织开展中医优势病种临床协作中心建设,加快推进中医医疗机构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和中医药防治新发传染病应急体系建设。 3. 探索实施慢性病“治未病”菜单式服务,推动各级各类中医机构预防保健能力建设。 4. 完善中医药继承创新科技体系建设,加快基层中医药人才和技术骨干培养。 5. 深入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文化科普宣传周”活动。加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和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力度。 6. 推进中医药立法进程和中医药标准化建设。 7. 加快推进中医药走向世界进程和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 落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任务 1. 争取资金,设立专项,重点开展为县级医院培养骨干医师和专业技术人才、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项目。 2. 全面完成城乡基层卫生人员在职培训任务。 3. 初步建立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制度。 4. 增加护理人员数量。启动公共卫生人员规范化培训试点。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训1万名药剂人员。探索建立药师制度。 探索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1. 建立适宜技术遴选、开发、推广、评估的长效机制。 2. 做好各类重大科技计划的组织实施,强化过程监管。 3. 探索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 4. 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加强卫生部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基地建设。 5. 是完善医学科技研究管理制度,推动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知识产权管理和科研诚信体系建设。 推进卫生信息系统建设 1. 大力推进以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远程医疗为切入点,以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管理为重点的国家卫生信息化战略建设。 2. 选择部分省(区、市)先行试点,在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装备信息化设备的同时,统一和规范农村基层信息化管理和技术标准。 3. 加快远程会诊系统建设,开展部、省三级医院与偏远地市综合医院,省级医院与偏远县级医院远程会诊系统建设试点。 4. 整合卫生信息化的需求和现有资源,争取财政支持,引导研究机构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 统筹做好其他卫生工作 1. 深入扎实地开展创先争优,结合医改任务,开展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等活动;开展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等活动;大力宣传和弘扬医药卫生系统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完善创建文明单位考核标准,推动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2. 加强规划指导,编制好“十二五”卫生发展规划和专项卫生规划。发挥区域卫生规划对卫生资源合理配置的引导作用,优化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加强卫生资金和项目管理。切实落实好灾区恢复重建、卫生援疆援藏等任务。 3. 加强卫生法制建设,推进基本医疗卫生保健、精神卫生、中医药的立法和卫生法规规章标准制定,加强普法宣传和卫生行政复议工作。围绕发展改革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卫生政策研究。 4. 不断健全卫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确保中央反腐倡廉有关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结合卫生业务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责任制,扎实做好医德考评、药品集中采购、院务公开等工作,努力取得卫生纠风和治贿工作新成效。 5. 发挥卫生优势,服务国家外交。积极争取国际组织技术支持,开展医改评估。主动开展多边卫生外交,深化双边和区域卫生合作。开创援外医疗新局面。落实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签署的协议。 6. 加快建立卫生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卫生信访工作,总结推广医患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等经验。创建平安医院。做好卫生热点问题、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推进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7. 重视保健工作,提高工作水平。关心老干部、老职工生活和健康,发挥好老干部作用。